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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解答
新旧财务报表差异与纳税筹划分析
 作者:深蓝顾问

一、新会计准则和制度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差异及纳税筹划

  (一)资产负债表构成的差异分析

  《企业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有三个附表,即应交增值税明细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新会计准则中没有强调有资产负债表的附表。而将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提升为主表,其目的在于通过该表充分体现基本准则对所有者权益的界定和企业综合收益。选择利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来反映企业的综合收益,这与国际财务报告保持一致,有利于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有利于加快我国会计国际化的进程。当然新会计准则也强调了附注的内容。

  (二)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变化及纳税筹划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五个部分。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分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和未分配利润。

  新会计准则下,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两部分,排列顺序与制度的顺序相同。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所有者权益仍然分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短期投资”变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解性加强。

  在新会计准则下,商品流通企业存货不仅包括了《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而且包括采购过程中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这个规定使商品流通企业的存货计价加大,如果企业的存货较多,则不能及时弥补的运输费等就增加。新会计准则将《企业会计制度》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合并为“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在摊销方法上采取一次摊销法、五成摊销法,取消了分次摊销。新会计准则还取消了对非生产经营设备的单位价值2?000元的界定,仅用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来界定。事实上,将低值易耗品的范围扩大,可以摊销计入成本费用中。

  新会计准则取消“待摊费用”,对预付的房租、报刊费等没有明确计人的科目,在实际操作中可采取实际支付,实际计入成本费用。

  新会计准则增加“消耗性生物资产”,增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七项资产减值准备只有固定资产是分项列示;而新会计准则只列示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净额),资产负债表对所有的资产减值准备不进行列示,取消了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将企业采用会计政策中职业判断最大的内容表现得更隐蔽。在新会计准则下,七项资产减值准备只有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以避免企业随意操纵利润。因此,企业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须考虑长远的发展需要,成本费用一旦加大,不能随意减少。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的折旧政策、净残值率、报废标准等由企业根据其经营的具体情况确定,企业的折旧政策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而新会计准则将折旧范围扩大,规定机器设备不管用与不用,均提折旧,并且强调会计期末对固定资产的预期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重新估价,必要时可予以调整。新会计准则的这一规定增加了企业对折旧的操作性,企业可以根据其发展的需要确定折旧费。

  新会计准则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内容和方法与《企业会计制度》有重大区别。新会计准则中将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持股比例在20%一50%之间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而持股比例在20%以下和50%以上的采用成本法核算。所以确认投资损益时要考虑投资时点。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按合同或协议价在“长期应收款”核算,并且作为非流动资产项目表现。

  为了满足特殊企业的需要,新会计准则增加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将开发支出、商誉作为单独的项目列示。

  新会计准则采甩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理解上难度加大,但真实性增加。计税基础的确定需要从业人员更多的职业判断,对会计人员和税务人员的业务要求更高。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预提费用规定,改为实际发生,实际计人成本费用,使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更加真实。对固定资产大修理费采取预付计入“预付账款”或直接计入费用,而不允许采取预提计人费用的做法。不过为了满足银行的短期借款利息结算的需要,新会计准则在负债中增加“应付利息”,专门核算短期借款利息,使绝大部分企业都存在的短期借款利息表现得更加明显。

  新会计准则将“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并入“应交税费”核算,使有关上缴给国家的税金和附加费集中表现。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转资产价值”。原接受捐赠后扣除所得税剩余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

  新会计准则新增了“交易性金融负债”、“代理业务负债”、“递延收益”、“未确认融资费用”。

  在新会计准则下,“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的范围明显比《企业会计制度》的范围广,自刨无形资产研发阶段人员的工资薪酬计入“无形资产”,自创无形资产的投入作为资产增加,而不是费用减少。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酬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从2008年开始,工资薪酬的支出不再涉及企业所得税的上缴,而仅仅涉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同时职工福利费按照实际发生数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甚至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中。

  “预计负债”在《企业会计制度》中为流动负债,新会计准则将其作为非流动负债在报表上进行列示,估计的负债不列示在流动负债中。

  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项目不变,只是《企业会计制度》单独表述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中的减项“已归还投资”,新会计准则中改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中的减项“库存股”:“盈余公积”中单独列示的“法定公益金”等项目取消。在利润分配中新会计准则给企业以更大的自主权。

  新会计准则下,资本公积核算内容变动较大。只保留了“资本(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两个明细科目,剩余全部取消。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盈余公积表述为“其中: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等,而新会计准则中没有强制性地规定必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等,只是增加了一个项目“减库存股”,给企业职业判断和选择以更多的空间。

  二、新会计准则和制度在利润表上的差异及纳税筹划

  (一)利润表构成的差异分析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利润表有补充资料和三个附表,即利润分配表、分部报表(业务分部)、分部报表(地区分部)。两张附表来反映企业各行业、各地区经营业务的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利润、资产总额以及负债总额的情况。

  新会计准则中利润表没有强调有附表。

  (二)利润表的内容变化及纳税筹划

  对于“主营业务收入”,制度规定按实际金额确定收入,而新会计准则对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营业收入按合同或协议价款的么允价值(折现值)计价。

  新会计准则中“其他业务成本”用来核算企业的其他业务发生的成本,不核算其他业务发生税费及销售费用,将其他业务发生的税费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中连同主营业务的税金一起核算其他业务发生的销售费用在“销售费用”中核算。而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其他业务支出”不仅核算其他业务的成本,而且核算其税费及销售费用,不便于分析企业的营业支出,也不便于在利润表上充分反映企业的成本、上交税金及销售费用发生情况。

  新会计准则的利润表取消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的划分,将主营和附营的收入和成本统一在“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中按大类列示,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而事实上,主营和附营的划分无论对上缴增值税还是营业税均无影响,对所得税的计算也没有影响。

  新会计准则中“投资收益”除了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损益以外,还核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和处置损益的内容。这使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的核算内容减少,而投资收益核算内容增加。

  新会计准则中“营业税金及附加”不仅核算主营业务,也核算其他业务的税金及附加。制度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仅核算主营业务的税金及附加。当然,作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业务涉及的增值税,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单独作为资产负债表的附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反映,而在新会计准则中,没有再明确有资产负债表的附表。企业应将“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作为一张重要的附表进行编制和提供,以完整反映工业、商业等企业涉及的这一个主体税种计算、上缴等情况。

  新会计准则中“销售费用”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与“营业费用”相比核算内容减少。

  “财务费用”核算的内容有所减少,新会计准则规定为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且用于出售的资产所借入款项发生的利息,可以进行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企业的资产总额,而不再直接作为财务费用计人当期损益。对于大型设备制造企业,该规定会降低企业当期的成本支出,提高毛利率,从而提高利润表中的会计利润。当然,在增加资产价值的同时,企业增加会计利润,同时作为企业的盈利上缴企业所得税。

  在“营业外收入”中,新会计准则增加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有关债务重组、非货币J陛资产交换、捐赠、政府补助等核算内容。新会计准则规定,在债务重组中,由于债权人减免债务,债务人获得的利益计入当期收益,作为“营业外收入”在利润表中列示,可以进行分配,但是必须作为盈利,上缴企业所得税后才能进行分配。而《企业会计制度》是将债务重组收益、捐赠等作为所有者权益的一个部分“资本公积”,不允许企业进行分配。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使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以极大地提高每股收益。但是,这容易误导投资者将盈利的表面现象理解为是企业经营盈利的结果。新会计准则将政府补助计为利得,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删除了“补贴收入”,其核算内容转入“营业外收入”核算。增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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